下周来公司办入职手续,到时需要交个服装费。
入职还需要交钱?
对呀,都是这样的。
当心是陷阱!
按照《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财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服务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
但一些不法分子
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巧立名目
比如
以统一着装为名,收取服装费;以转正为名,收取转正费、风险保证金;还有收取车辆安全保证金、耗材费等,求职者为了顺利入职而选择缴费,个人财物遭受损失。
对于将先交费作为条件的招聘、
或入职前收取保证金、办证费、
服装费、资料费等
都需要谨慎对待
核实有无收费的法律依据
如交费
一定要求出具正规发票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可能发生的纠纷维权保留证据。
如就业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反映。
如遇求职诈骗或个人财物、人身安全受到侵害,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招聘求职时,有些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借保管或经办社会保险、申办工资卡等业务名义,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个人证件原件。
注意了!
“扣证件”是典型的求职陷阱
遇到这种情况
请果断说“不”!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任何单位和个人
都没有权利扣留他人证件原件
千万不要
将证件原件交付他人
如有需要仅向有关人员出示即可
如果需要提供
证件复印或者影印件
一定记得
在合适位置注明具体用途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