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学和家长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按照有关中职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要求,加强推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结合我校实际,将相关资助政策要求宣传如下:
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全日制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1 个连片特困地区、三区三州、“9+3”免费教育计划实施地区的学生、剩余在籍在校学生20%);
(二)分档金额:
一档(3000元/生/年);二档(2000元/生/年);三档(1000元/生/年);
(三)优先享受条件:
①11 个连片特困地区、三区三州、“9+3”免费教育计划实施地区的学生必须享受,且不占用20%的比例。
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七类特殊群体学生优先享受资助;
(四)资金发放渠道:
每年资助资金分10个月依次打入学生本人社保卡或资助卡中;
(五)所需材料:
评审表、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学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用于办理资助银行卡)。
温馨提示:11个连片特困地区、三区三州、“9+3”免费教育计划实施地区均可在校公告栏或班主任处查询。
免学费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二)资助金额:
2100元/生/年;
(三)资金发放渠道:
学生每年入学交学费时已按照政策标准减免学费;
(四)所需材料:
评审表、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
免住宿费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成都籍;
(二)资助金额:
500元/生/年;
(三)资金发放渠道:
每年资助资金分10个月依次打入学生本人社保卡或资助卡中;
(四)所需材料:
评审表、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学生本人页)。
温馨提示:成都籍地区可在校公告栏或班主任处查询。
国家奖学金
(一)申请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⑤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①年级要求:
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②成绩表现等要求:
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三)资助金额:
6000元/生/年;
(四)资金发放渠道:
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本人社保卡或资助卡中;
(五)所需材料: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学籍卡、学生成绩表。
“技能雏鹰”奖(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奖励品学兼优的技工院校在校学生;
(二)资助比例:
全国奖励200名品学兼优的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其中奖学金、助学金名额各为100人,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技工院校数量以及在校学生数量确定;
(五)资助金额:
3000元/生/年;
(六)所需材料:
申请审批表、学生成绩表。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一)资助对象:
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在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中以下六类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
1.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2. 脱贫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3. 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4. 残疾毕业生;
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6.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资助比例:
应助尽助;
(三)资助标准:
1500元/生;
(四)所需资料
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类型证明材料。
资助工作开展流程
(一)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开展本学期资助宣传工作,学生提前准备需提交的信息资料及佐证材料;
(二)班主任指导学生填写《成都市中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学生自主申请国家助学金并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及佐证材料;
(三)班主任老师做初步资格审核;
(四)班级成立资助评审小组对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分档。初步检查学生所提交的所有资料;
(五)班级认定评审结束后,在班级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年级认定工作组评审;
(六)年级认定工作组开展评审会议,对本年级的资助学生资料和评助情况进行核实、检查;
(七)递交校级认定领导小组进行全校资助学生资料和评助情况核查。确定无误后于校公告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和反馈,并对相关情况予以记录,对有异议的学生进行重新审核,对条件不符学生进行调整;
(八)学生处资助科审核所有资料盖章后,由资助办向成都市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上报结果进行审定。审定无误后报送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核定后于校公告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投诉监督
本校学生资助办公室位于c栋205学生处办公室,并设有学生资助奖金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咨询反馈,投诉检举电话028-60238363。
温馨提示
(一)请同学们提前准备好个人信息资料、佐证材料,办理好社保卡或资助卡,并及时激活;
(二)有关本校学生资助方案可在校公告栏或班级公告栏查阅。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技工院校毕业的学生
在待遇、创业、参军等方面
也有相应的利好政策
1、学历待遇
人社部【2016】121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
2、创业扶持
川委办【2017】29号“探索建立职业资格与相应的学历比照认定制度,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照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应政策。”
3、参加公招
川人社办发【2021】75号“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省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等工作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毕业班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参军入伍
川人社办【2021】75号“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取的国家认可的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军入伍时分别按照全日制本科、大专学历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等激励政策,同等享受发放大学毕业生一次性入伍奖励、增发家庭优待金等相关政策。”
5、职称待遇
川人社办【2021】75号“我省国有企业招聘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企业职称评定、岗位晋升时,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比照全日制大专、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比照全日制本科学历享受相应政策。”
6、教师应聘
川人社函【2022】204号“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实施学生资助政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请学生、家长认真阅读,了解资助政策及申报条件,如有符合各项条件的学生请及时与班级班主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