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光华技工学校
亲爱的同学和家长朋友:
你们好!
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资助,在制度设计和执行力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
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现将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如下:
01
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范围为:农林牧渔类所有32+3个专业;
(二)分档金额:
一档(3000元/生/年);二档(2000元/生/年);三档(1000元/生/年);
(三)优先享受条件:
①11 个连片特困地区、三区三州、“9+3”免费教育计划实施地区的学生必须享受,且不占用20%的比例。
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七类特殊群体学生优先享受资助;
(四)资金发放渠道:
每年资助资金分10个月依次打入学生本人社保卡或资助卡中;
(五)所需材料:
评审表、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学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用于办理资助银行卡)。
温馨提示:11个连片特困地区、三区三州、“9+3”免费教育计划实施地区均可在校公告栏或班主任处查询。
02
免学费
(一)资助对象: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艺术表演类专业除外);
(二)资助金额:
2100元/生/年;
(三)资金发放渠道:
学生每年入学交学费时已按照政策减免学费;
(四)所需材料:
评审表、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
03
免费住宿
(一)资助对象: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成都籍在校所有住宿学生和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非成都籍住宿学生;
(二)资助金额:
500元/生/年;
(三)资金发放渠道:
每年资助资金分10个月依次打入学生本人社保卡或资助卡中;
(四)所需材料:
评审表、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学生本人页)。
温馨提示:成都籍地区可在校公告栏或班主任处查询。
04
国家奖学金
(一)申请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⑤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①年级要求:
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②成绩表现等要求:
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三)资助金额:
6000元/生/年;
(四)资金发放渠道:
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本人社保卡或资助卡中;
(五)所需材料: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学籍卡、学生成绩表。
05
“技能雏鹰”奖(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奖励品学兼优的技工院校在校学生;
(二)资助比例:
全国奖励200名品学兼优的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其中奖学金、助学金名额各为100人,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技工院校数量以及在校学生数量确定;
(四)资助金额:
3000元/生/年;
(五)所需材料:
申请审批表、学生成绩表。
06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一)资助对象:
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在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中以下六类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
1.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2. 脱贫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3. 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4. 残疾毕业生;
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6.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资助比例:
应助尽助;
(三)资助标准:
1500元/生;
(四)所需资料
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
07
凉山州州外就读中职学校学生生活补助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中职在籍一、二年级“四县两市”学生(凉山州冕宁县、宁南县、德昌县、会东县、西昌市、会理市);
(二)资助比例:
应助尽助;
(三)资助标准:
1500元/生;
(四)所需资料
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
08
资助工作开展流程
(一)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开展本学期资助宣传工作,学生提前准备需提交的信息资料及佐证材料;
(二)班主任指导学生填写《成都市中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学生自主申请国家助学金并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及佐证材料;
(三)班主任老师做初步资格审核;
(四)班级成立资助评审小组对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分档。初步检查学生所提交的所有资料;
(五)班级认定评审结束后,在班级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年级认定工作组评审;
(六)年级认定工作组开展评审会议,对本年级的资助学生资料和评助情况进行核实、检查;
(七)递交校级认定领导小组进行全校资助学生资料和评助情况核查。确定无误后于校公告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和反馈,并对相关情况予以记录,对有异议的学生进行重新审核,对条件不符学生进行调整;学生处资助科审核所有资料盖章后,由资助办向成都市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上报结果进行审定。审定无误后报送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核定后于校公告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09
投诉监督
本校学生资助办公室位于C栋205学生处办公室,并设有学生资助奖金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咨询反馈,投诉检举电话028-60238363。
10
温馨提示
(一)请同学们提前准备好个人信息资料、佐证材料,办理好社保卡或资助卡,并及时激活;
(二)有关本校学生资助方案可在校公告栏或班级公告栏查阅。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实施学生资助政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请学生、家长认真阅读,了解资助政策及申报条件,如有符合各项条件的学生请及时与班级班主任联系。
高新校区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