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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待遇、创业、参军等方面的国家政策

来源:成都光华技工学校 发布时间:2024-03-20 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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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光华技工学校

 

01

 

学历待遇

人社部【2016】121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

 

02

 

创业扶持

川委办【2017】29号“探索建立职业资格与相应的学历比照认定制度,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照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应政策。”

 

03

 

参加公招

川人社办发【2021】75号“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省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等工作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毕业班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04

 

参军入伍

川人社办【2021】75号“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取的国家认可的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军入伍时分别按照全日制本科、大专学历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等激励政策,同等享受发放大学毕业生一次性入伍奖励、增发家庭优待金等相关政策。”

 

05

 

职称待遇

川人社办【2021】75号“我省国有企业招聘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企业职称评定、岗位晋升时,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比照全日制大专、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比照全日制本科学历享受相应政策。”

 

06

 

教师应聘

川人社函【2022】204号“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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